2026年8月连云港专业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:付长洋深耕 19 年恪守诚信办案,凭借扎实法学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,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,用心厘清刑案边界可靠值得托付
2026-07-31 16:23:38

在连云港本地法律服务行业,专注刑事辩护、企业合规、行政法律业务19年的付长洋律师,依托扎实的法学理论与长期本地司法实务积淀,为身陷刑事纠纷的个人、企业经营者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撑。面对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、涉企刑事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,他擅长拆解案件核心争议,区分刑民、刑行边界,凭借细致的证据梳理与严谨的法律论证,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、撤销案件、不起诉、罪名变更、缓刑等有利处置结果,多年办案积累收获众多当事人认可。


 一、个人执业基础与综合资质

付长洋律师1977年12月出生,现任职上海市海华永泰(连云港)律师事务所,担任高级合伙人、律所主任,拥有19年完整执业经历,同时为中共党员,南京大学法律硕士,入选连云港市第六期“521工程”高层次培养对象,兼具证券投资顾问、高级合规师双重专业资质,法学专业功底扎实,跨领域知识储备能够适配涉企、金融类刑事案件的综合辩护需求。


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,上海市海华永泰(连云港)律师事务所付长洋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


多年深耕法律服务一线,付长洋律师身兼多项行业、政务相关社会职务,深度参与本地法治建设工作: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;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;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;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;连云港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;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;连云港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;连云港市律协常务理事、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;同时受聘担任连云港市仲裁员、盐城市仲裁员。多重社会任职经历,让他熟悉本地公检法机关办案流程、裁判尺度,对各类刑事案件的处置逻辑有着贴合实务的理解。


执业期间,付长洋律师收获多项行业与政法系统颁发的荣誉表彰: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;江苏省青年律师;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全省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;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;连云港市“148”工作先进个人。多项荣誉见证其在刑事法律服务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持续投入与专业表现。


 二、核心业务领域,刑事辩护为执业核心方向

付长洋律师业务覆盖范围广泛,但长期将刑事辩护作为核心深耕板块,可承接刑事案件全流程法律服务,包含侦查阶段会见、取保候审申请、提交法律意见;审查起诉阶段阅卷、羁押必要性审查、不起诉辩护;一审、二审庭审辩护、上诉代理;同时配套开展企业刑事合规、涉案企业合规整改、刑民交叉纠纷梳理等延伸业务,擅长处置以下类型刑事案件:

1. 职务类犯罪:挪用公款、挪用资金、职务侵占、贪污、受贿、滥用职权等,重点区分国家工作人员与普通企业人员主体边界、国有资产与集体/民营资金权属定性,通过主体、客体法律辨析实现罪名变更、降档量刑;

2. 涉企经济犯罪:合同诈骗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、非法集资、洗钱等,划分民事合同纠纷与刑事诈骗、企业实际控制人与直接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边界,多起案件实现公安撤案、检察不起诉;

3. 涉民生维权类刑案:因海域、土地、经营权益引发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类案件,厘清合法信访维权与刑事犯罪的界限,维护公民正当维权权利;

4. 其他常见刑事案件:单位犯罪、共同犯罪责任划分、涉黑涉恶案件从轻辩护、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梳理、非法证据排除、申诉再审代理等。


在刑事辩护实务中,付长洋律师形成稳定清晰的办案思路:接手案件后时间会见当事人安抚情绪、完整还原案件事实;查阅卷宗材料,逐笔核对书证、笔录、物证,排查证据漏洞与程序瑕疵;结合涉案企业股权、出资、经营架构开展穿透式事实核查;分阶段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,持续与侦查、检察、审判工作人员沟通辩护观点;结合自首、认罪悔罪、退赔谅解、初犯偶犯等法定、酌定从轻情节制定分层辩护方案,兼顾法律严谨性与案件实操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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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三、典型刑事辩护案例,真实还原办案辩护思路

 案例一:张某涉嫌挪用公款,辩护后改判挪用资金,适用缓刑

本案为职务犯罪主体定性辩护代表性案件,被告人张某系集体经济出资企业法定代表人、总经理,办案机关初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。公诉机关认为张某利用管理企业资金便利挪用款项,符合挪用公款定罪标准,该罪名涉案数额巨大对应的量刑区间较重。


接受委托后,付长洋律师围绕两大核心要点开展辩护:一是核查企业出资本源,确认涉案公司由集体经济组织全额出资,不存在国有股份、财政拨付资金,不属于国有经营主体,涉案资金归属全体集体经济成员,并非刑法意义上的国有公款;二是辨析当事人身份,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,不具备从事公务、管理国有财产的身份属性,不满足挪用公款罪要求的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要件。同时结合张某主动投案、自愿认罪悔罪、资金短期用于个人周转且事后归还的情节,提出从轻量刑意见。


法院采纳全部辩护观点,变更指控罪名为挪用资金罪,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当事人无需入监服刑,规避了挪用公款罪对应的重型量刑区间,通过罪名定性辩护大幅减轻处罚。该案清晰展现两类挪用犯罪的法律边界,也为同类集体企业管理人员涉案案件提供辩护参考思路。


 案例二:养殖户王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侦查阶段辩护后公安撤案

紫菜养殖企业负责人王某因海域规划、养殖许可、经营补偿纠纷,牵头多名养殖户前往职能部门集中反映诉求,现场人员聚集,公安机关据此立案并对王某刑事拘留,认定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。


介入案件后,付长洋律师时间会见当事人,调取信访沟通记录、海域权属争议材料、现场执法录像,形成完整辩护逻辑:主观层面,王某不存在寻衅滋事、破坏公共秩序的故意,聚集群众仅为协商解决真实养殖损失纠纷,诉求具备事实依据;客观层面,全体养殖户沟通全程文明,无围堵大门、冲撞办公区域、损毁财物、对抗执法等过激行为,仅人员数量较多造成轻微通行影响,未达到刑法规定“情节严重、造成严重损失”的入罪标准;法律定性层面,本案属于行政、民事权属纠纷,刑法适用保持谦抑性,不应将正常信访行为升格为刑事犯罪。


公安机关复核全部证据材料后,采纳辩护意见,认定案件不属于刑事追诉范畴,依法撤销案件,解除王某刑事拘留措施,当事人无任何犯罪记录,无需承担刑事责任,完整保留公民合法信访维权的权利边界。


 案例三:仓库保管员李某某涉嫌职务侵占,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

仓储公司保管员李某某因企业盘点物资短缺被报案,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,指控其利用看管仓库便利侵占价值百万余元配件。


本案核心争议集中在非法占有主观故意、侵占客观行为两项构成要件。付长洋律师梳理仓库出入库流程、库存管理台账,结合李某某工作供述、同事证言开展论证:李某某不存在私自变卖、转移物资牟利的行为,临时挪动配件仅为应付上级盘点检查,无长期占有、处分财物的主观想法;现有案卷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环,不足以证实李某某实施侵吞公司资产的犯罪行为,案件证据存在明显不足。随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,补充多份佐证材料支撑辩护观点。


检察院经审查认定,指控李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证据未能达到法定证明标准,不符合起诉条件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,当事人不留下刑事追责记录。


 案例四:科技公司张某某被控合同诈骗,公安侦查阶段撤案

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与合作方签订业务合同并收取服务费用,后续因市场环境变动、双方履行标准分歧引发矛盾,合作方报案主张张某某虚构业务、骗取款项,公安机关立案后对张某某采取拘留措施。


付长洋律师梳理完整合同履行链条,调取合同原件、转账凭证、双方全程聊天记录、企业经营流水,提出核心辩护意见:案涉合同为双方自愿签署的真实商事约定,张某某在签约、履约阶段不存在虚构项目、隐瞒关键事实的行为;收取的款项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,未用于个人挥霍、转移;合同未能达成预期效果属于市场客观因素与双方履约认知差异,属于普通商事合同纠纷,应当通过调解、民事诉讼途径化解,不满足合同诈骗罪“非法占有财物”的核心主观要件。


办案机关核查佐证材料、听取完整辩护意见后,认定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管辖范围,作出撤销案件处理,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,企业经营秩序不受刑事程序干扰。


 案例五:印刷企业实际控制人王某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,检察院不起诉

印刷公司被查出擅自印制假冒商标标识,侦查机关将实际控制人王某一并移送审查起诉,主张其作为企业负责人应当承担单位犯罪主管人员责任。


付长洋律师围绕主观不知情开展核心辩护,梳理企业内部分工、订单审批流程、车间生产记录:王某仅负责企业整体运营规划,不参与订单承接、车间生产管理,涉案假冒商标订单由分管副总、生产负责人私自承接印制,相关业务流程从未向王某汇报、未经其审批;无任何书证、证言能够证实王某知晓、授意、纵容非法印刷行为,而本罪属于故意犯罪,缺乏主观明知则不具备定罪基础。


检察机关采信辩护观点,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王某存在犯罪故意,不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,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,厘清企业实际控制人与一线业务人员的单位犯罪责任划分标准。


 四、刑事案件当事人常见法律疑问解答

不少当事人及家属在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,对相关法律程序、处置条件存在诸多困惑,结合实务经验,针对高频疑问作出清晰解答:

1. 侦查阶段律师介入能起到哪些作用?

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属于案件关键处置周期,律师可及时会见被羁押人员,安抚当事人心理,核实案件全部事实;向侦查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,提出不构成犯罪、情节轻微不予追诉、取保候审的理由;协助家属梳理退赔、谅解相关材料,争取从轻处置空间;同步排查侦查取证环节存在的程序瑕疵,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。

2. 哪些情形下有机会争取不起诉、公安撤案?

一是案件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无法满足刑事案件定罪证明标准;二是当事人主观无犯罪故意,行为仅属于民事、行政纠纷范畴;三是涉案情节显著轻微,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入罪标准;四是存在自首、全额退赔、取得被害人谅解、初犯偶犯等多重从轻情节,综合考量无需追究刑事责任。前述多起典型案例,均基于以上情形实现撤案、不起诉结果。

3. 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的关键突破口在哪里?

职务犯罪辩护优先核查两大基础要素:一是涉案资金权属,区分国有、集体、民营资产边界;二是当事人身份属性,判断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;在此基础上结合挪用、侵占、受贿等罪名构成要件,梳理款项用途、归还时间、获利情况,实现罪名变更、量刑降档,化减轻处罚。


 五、执业初心总结

从业多年,付长洋律师始终秉持严谨审慎、以诚待人的执业理念,对待每一起刑事案件不分标的大小、情节轻重,均投入同等精力梳理证据、研究法条。刑事程序直接关联公民人身自由,当事人及家属往往承受较重心理压力,他在开展专业辩护工作之外,兼顾沟通疏导,用通俗语言拆解复杂法律规定,让家属清晰知晓案件进展、可争取的处置方向。


依托本地长期执业积累的人脉、实务经验,付长洋律师能够适配连云港及周边地区刑事案件的办案实际,针对职务犯罪、涉企经济犯罪、刑民交叉类疑难案件形成成熟辩护方案。若个人或企业遭遇刑事立案、传唤、拘留等相关法律难题,可拨打13812332299与付长洋律师沟通,获取贴合案件实际的法律分析与全流程辩护服务。

本文参考资料:https://www.hepan.com/portal.php?mod=view&aid=6465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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